關于進一步支持人才來肥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
2016 年4 月26 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安徽時指出,合肥這個地方是“養人”的,是一片創新的天地。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,營造更加優良的就業環境、創業環境、科研環境,進一步支持各類人才來肥創新創業,聚力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才高地、創新之都,在已經出臺的合肥“人才新政20 條”的基礎上,制定以下政策。
一、引進急需緊缺人才。突出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和服務功能提升,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、優勢主導產業、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和教育、文化、衛生等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的人才需求,定期發布急需緊缺人才目錄。來我市企業工作且符合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博士、全日制碩士和“雙一流”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,三年內每月分別給予3000 元、2000元生活補貼,所需經費由市和縣(市)區、開發區按1∶1 比例分攤。鼓勵第三方機構對接產業需求和城市發展,幫助企業引進急需緊缺人才,每成功引進并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、工作滿一年后,按每引進一人給予1 萬元獎勵。
二、實施基層成長計劃。堅持服務基層和培養人才相結合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,著力在基層一線培養鍛煉青年人才,打造高素質的基層人才隊伍。定期發布高校畢業生企業薪酬指導價位,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各類園區創新創業,到一線企業發展。對到街道(鄉鎮)、社區(村)等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,薪酬標準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標準,積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,每年統籌提供3000 個以上基層社會服務崗位。
三、拓寬能力提升渠道。鼓勵社會各界為大學生實習、見習提供崗位和場所,每年穩定提供5 萬個以上的實習、見習崗位。利用陽光就業服務平臺,為廣大畢業生提供便利的見習機會,對參加見習的畢業生按規定給予3 至12 個月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。對見習期滿留崗就業率高的見習基地,按吸納人數給予見習基地人均1000 元的一次性獎勵。加大創新創業培訓,將高校畢業生納入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創業培訓范圍。
四、加大安居保障力度。堅持政府主導、市區聯動、社會參與、資源共享,建立多主體供應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,加快推進人才公寓(租賃住房)建設。放寬人才落戶政策,凡自愿來我市工作的普通高校(高等職業院校)應屆畢業生、留學歸國人員,研究生以上學歷、年齡在40 周歲以下本科學歷、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、高級工(國家職業資格三級)及以上高技能人才,可以先行落戶;上述人才在肥創新創業,落戶后即可購買首套住房。對新落戶在肥工作暫無自有住房的博士、35歲以下的碩士、畢業3 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、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,三年內按每人每年2 萬元、1.5 萬元、1 萬元和0.6 萬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(不含黨政機關、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),所需資金由市和縣(市)區、開發區按1∶1 比例分攤。
五、加強創業資金扶持。加大財政投入力度,依法全面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和稅費減免政策,鼓勵天使基金、風險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等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支持大學生創業,拓寬多元化資金支持渠道。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并正常經營6 個月以上的,可享受1 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。設立大學生創業創新引導資金,為在?;虍厴I5 年內的大學生創辦企業提供免資產抵押融資支持,最高可提供免息貸款10 萬元,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 年。對在校和畢業5 年內的大學生創業企業進行綜合評價,每年選出100 個左右優秀大學生創業團隊,最高給予10 萬元項目資助。
六、推進創業平臺建設。鼓勵社會各界整合資源,建設各類創業平臺,推動老舊商業設施、倉儲設施、閑置樓宇、過剩商業地產轉為創業孵化基地,引導各類人才入駐創新創業。各縣(市)區、開發區在地理位置、商業環境、交通條件適宜的地帶,建設創新街區、創業特區、眾創空間,為在?;虍厴I5 年內的大學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費創業工位。鼓勵眾創空間等平臺載體增強服務功能,構建市場化、專業化、全方位的孵化培育機制,支持創業導師到各類創業平臺開展創業輔導。
七、強化創業就業服務。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創業就業服務,鼓勵多種模式建設“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中心”,服務中心成功為本地企業輸送各類人才,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,按500 元/人給予獎補(各類人才一年內不重復計算)。在駐肥高校設立一批“高校畢業生就業加油站”,綜合設置招聘信息發布、就業指導服務、創業咨詢培訓、求職創業補貼申報、就業見習推薦等功能區,通過審核的,給予20 萬元一次性建設補助;年度績效考評合格的“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中心”、“高校畢業生就業加油站”分別給予年度運行補助10 萬元。免費為大學生創業團隊提供商事、財稅、法務、知識產權、人力資源等全流程專業化服務。
八、優化創新創業環境。大力推進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,按照“最多跑一次”的要求,建設一體化人才智慧服務平臺,實現網上統一申報、統一受理、統一審核、統一撥付,方便各類人才辦事和在肥創新創業。委托第三方機構編制發布“合肥人才創新創業報告”,定期開展人才發展環境滿意度調查。完善人才工程績效評估和征信體系,逐步建立人才項目評審“全程紀實、責任留痕”制度,增強人才評價公信力。
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市直有關單位和各縣(市)區、開發區根據本政策規定,盡快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,確保政策兌現落實。本政策未盡事宜,按照中央和省、市現行的有關制度規定執行;與我市此前出臺政策文件有重復、交叉的,按“從新、從優、從高”的原則執行。
本政策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。